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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变性手术涉嫌故意伤害罪?“目前世界上只有泰国等少数国家允许施行变性手术。”韩友谊介绍,日本在1979年就发生过一个医生因做变性手术被判故意伤害罪的案例。 反方说法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变性手术属医疗行为,医生无伤害故意 据了解,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罪造成重伤的将被判处3到10年有期徒刑。而在我国,变性手术已不鲜见。有人指出,如果韩友谊的这个观点一旦被广泛认可,很多操作过变性手术的医生都会因此获罪,至少也是3年有期徒刑。这个观点的影响可想而知。但对此,刑法学界内部一些重量级的专家有着不同看法。 “医生做变性手术是不构成犯罪的。”中国刑法泰斗、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说,医生做变性手术可以理解为医疗行为。同时,构成犯罪必须同时满足主观方面、客观方面、主体、客体4个要件。医生在做变性手术时,想的是怎样减少患者的病痛,至少是心理上的病痛,让他们生活得更好、更幸福,而没有伤害他们的犯罪故意。所以,因缺乏犯罪主观方面而不可能被认定为犯罪。 折衷说法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是否犯罪要看变性目的,不能一刀切 中国刑法学界另一位大师级人物———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的观点比较折衷。他认为,医生给患者做手术切除患者器官要合法必须符合3个条件。首先,必须得到患者许可;其次,医生要严格按照医疗常规操作方法进行手术,医疗试验等不在此列;第三,必须属于医疗行为,目的在于解除患者病痛,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如果变性手术的患者是因为有疾病,即使是心理有疾病,其他方法又不能治愈,只能采取变性方式,才能解除这种痛苦,此时变性手术因为有积极的治疗意义,属于医疗行为。但如果变性手术的当事人是有其他疾病以外的其他原因而要求做变性手术,此时变性手术就没有任何治疗意义,不属于医疗行为。因此,医生做变性手术是否犯罪,应根据患者做变性手术时的目的而定,不能“一刀切”认为构成犯罪或者不构成犯罪。 变性者说 手术没伤害任何人 反而让我找到幸福 对于医生做变性手术涉嫌故意伤害罪的观点,成都变性人章琳显得很不解。 “我不知道这些法律专家是咋想的,做变性手术并没伤害任何人,不做反而容易留下社会问题。”章琳说,她原本虽是男儿身,但天生有着女人的性格,胆小柔弱,希望有男人能依靠,还喜欢穿女人的衣服、化妆……她曾试图压抑自己,在家人和周围人的影响下结了婚。但婚后,她在妻子身上并没找到幸福,反而更想变成女儿身。在经历了一段痛苦的婚姻后,她决意变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