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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苹果导致俩高三生被开除“吃了女同学给的一个苹果,聊了几句,就被学校以‘发生男女不正常交往’为由开除了。”11月25日,夏邑县岐河乡吕桥村张合庄的何帅说,当他的同学正紧张地准备高考时,他只能在大街上闲逛。 一个苹果导致俩高三生被开除 11月14日中午12时许,夏邑县第一高级中学分校高三(2)班的学生何帅,到校园超市买些日常用品,在超市门前碰见了他的初中老同学,高三(3)班的小聂(化名)。“我看她拿着一兜苹果,就开玩笑说能不能给一个,她顺手拿起一个递给我,我还没有来得及说谢谢,突然跑过来两个学校政教处的老师,问我们在干什么,问完又跑开了。”半个小时后,他就接到了学校政教处的通知:让他去办公室。 政教处主任胡占江告诉何帅,有人举报他和小聂在谈恋爱,并打电话让他的班主任曹雪立过来领人。正说着,胡占江接了一个电话,电话是说现在在政教处办公室的学生没有谈(恋爱),他们弄错了。“胡主任就让我回班学习了”。 下午2时30分,曹雪立告诉何帅,政教处通知他去办公室。何帅第二次进办公室,看见小聂也在那里。“一个女老师说我们俩谈恋爱,还说她曾经见过,可我们很少见面的。”何帅说,那个女老师说完后,胡占江递给他了一张字条,上面写着“我会安排你转学”,也不再出处分布告,但是对小聂却说要开除。说完之后,胡占江就离开了。“对于学生谈恋爱,学校没有任何评判的标准,只要他们觉得你在谈(恋爱)就开除,连解释的机会都不给。”何帅一气之下回家了。“学校就这样开除我,对我的名誉是很大的伤害。”小聂说,她现在已经转到了永城市光明高中高三(3)班,但这些天来总是无法安下心来学习。 学校贴布告用广播宣布转学处分 何帅离校后的第三天,学校政教处在宣传栏里出了一份布告:查高三(2)班学生何帅与高三(3)班小聂发生男女不正常交往,依据学校《学生管理奖惩条例》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以上两位学生取消在校学习资格,责令转学之处分。并在全校进行广播通告两遍。“我的同学给我打电话问我怎么回事,我觉得自己很没有面子。”何帅说。 11月21日,何帅的父亲得知情况后,就领着何帅去了学校,经何父的苦苦哀求,学校也同意他回到原来的班级。“在学校待了不到一天,学校政教处又找我,让我去一高老校区上学,还说校长已经给老校区的校长打过电话,保证给我安排一个好班。”何帅说,分校开除的学生一般都让去了老校区,那里条件和师资不好,不去。“学校这样出尔反尔,弄得我心理压力很大。我还怎么参加高考?”何帅说着哭了起来。他说,他是他们学校重点班的班长,成绩在班里排第7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