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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处女膜悲喜剧康熙初年陈廷灿著的《邮余闲记初集》中,有关于妇女的这样的见解: 人皆知妇女不可烧香看戏,余意并不宜探望亲戚及喜事宴会,即久住娘家亦非美事,归宁不可过三日,斯为得之。 居美妇人譬如蓄奇宝,苟非封藏甚密,守护甚严,未有不入穿窬之手。故凡女人,足不离内室,面不见内亲,声不使闻于外人,其或庶几乎。 余见一老人,年八十余,终身不娶,及问其故,曰:世无贞妇人,故不娶也。噫!激哉老人之言也,信哉老人之言也——然不可为训。世岂无贞妇人哉,顾贞者不易得耳。但能御之以礼,闲之以洁,而导之节义,则不贞者亦不得不转而为贞矣。 在这里,对女子要“封藏甚密,守护甚严”,与世隔绝,“譬如蓄奇宝”,女子视为男人的占有物,不容透露。更奇的是八十老人,认为“世无贞妇,故不娶也”。可见世人对妇女贞节的要求已苛严到了什么程度! 乾隆年间,在山西有一个名叫李的人,他生理功能不全,娶了妻子陈氏,妻子不安于李家,常常逃回娘家。有一次,其父把她送回大家,谁知女儿又跑回来了,父亲气极,便活活把女儿缢死,然后,自己也自缢而死。因为在父亲看来,女儿不管嫁给什么样的人,“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一女不事二夫”,即使一辈子守活寡,也要恪守妇教,女儿逃回娘家是无脸见人的事。(钱大昕《潜研堂集》) 有的妇女遇上火灾或水灾,因不能抛头露面,有失闺训,只得固居内室活活烧死。如果恰逢被男子救起,而自己的手足、身体碰触过男子的手或身体了,或是与男子同坐一条船,也被看作有损贞节,有的妇女宁愿再赴水火而死。至此,“男女之大防”甚严,倡导贞女节妇为社会普遍信条,一座座贞节牌坊标立,不知有多少善良青春女子被绞杀于“贞节”名下。 在程朱理学发源地的安徽省歙县,至今还保留着一座节烈祠堂的旧式建筑,祠堂正门宽大墙壁上,一行行,一排排,密密麻麻地镌着贞节妇女,许多女子连名字都没有,只有××氏,×××妻等。而巍峨的贞节牌坊,在歙县城乡比比皆是。民国《歙县志》线装本十二大本,其中六本都是记载贞节妇女的事迹。从时间上看,经唐宋元明清,历时一千三百年;从范围上讲,遍及城乡,广及各阶层妇女;从数字上看,有几千人之众;从年龄上讲,有未过门的少女,有过门数天、数月的新媳妇。如詹氏二女,姐名师、妹名岳,许聘的丈夫皆先后去世,姐十四岁、妹十二岁守寡终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