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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性管理基本原则怕自己变成怨妇,她也学着在外面找别的男人,反正她是单身呢。他也好几次劝她找男朋友呢,大概怕她有一天要缠他。男人找了几个,她都不是真心喜欢,和他们上床就像自己被侮辱一样。最终她还是和他们断了来往。却把他们的照片都留在客厅里,等他来了给他看。 有一天说到如果自己要死了,生命还有3天,这3天可用来做什么?他在电话里,幽幽地说会把她请到自己的身旁,介绍给老婆孩子,告诉他们自己生命里原来还有这样一个人,最后的3天要和她度过。她听了眼睛有些湿,嘴里却说:“你现在都做不到的,放到要死的时候做什么?”说完这句话,她蓦地明了,原来他们最好的时光就是现在:握着电话彼此思念,放下电话各自睡觉。 原则分析: 当情爱演变成灾难,总是因为至少有一方不理智,要把情爱的浓度往前推,推成婚姻的形式,或者其他形式的保障。情儿最终成敌人。想得透了就会像她一样,一直观望,保持第三者的清醒与距离。虽然这种情形听起来总有点苍凉。 四、《新周刊》五问李银河:性,法律和道德各自管好分内的 她是一个窗口,可清晰窥见国人对于性所秉持的态度。她的一次次大胆言论,引发口头上网络上的激烈论战,是衡量当代人性观念的时代指针。 文/陈艳涛 一个下午,李银河要接待三家媒体。“一直就是这样,没有消停过。”匆忙赶回家接受电话采访时,她回头,无奈地总结说。在李银河这里,新闻从来是有热度的,她,也永远聚焦在公众的视线之中。 李银河形容郑渊洁是“非常坦诚,清澈见底,是个好人”。前两个词用来描述她自己倒很合适。前段时间,有个媒体形容她:“外表有多规矩,内心就有多不羁”,我问她自己是否认同,正努力配合摄影师照相的李银河笑了,“呵呵,说得挺有意思的,好像就是那么回事儿……”年轻时,在其他女同学都宣称自己完全不懂太监是怎么回事时,她羞答答地承认:我可能是知道的。说完,她才意识到自己“完蛋了”。几十年后再回忆起这一幕,她哈哈大笑,即便是现在,她也没有弄清楚,原来女人是有些曲折幽深的心思,中国人是习惯了城府和含蓄的,她幸运地成长在一个“善意的环境”里,所以至今仍是个“坦率的人,喜欢实话实说”。 但2006年7月,她对自己的这一个性发生了一点怀疑。24日这天她博客的标题是:好心当成驴肝肺。时隔3个月,再问起她那天的真实感觉,她想了想说:我非常的沮丧。而且觉得他们不配我为他们去如此呼吁! 被网友封为“孤独学者”,坦言“我这个人比较敏感”的李银河,几年来,想必“心情郁闷”的时候不少: 2005年8月,她主张实行卖淫非罪化,根治对性工作者犯罪。 2006年3月,李银河的“同性婚姻方法”提案第三次受挫,仍表示继续提交。 2006年两会期间,她提出“采访15分钟内免费,一小时以上按每小时500元收费” 。 2006年7月,在南京演讲时,发表“自愿聚众淫乱不违法”等观点,引起媒体和网民热议,争议四起…… 她的上述言论最终惹来了人们对于她个人私生活的无限关注。在一段时间里,李银河接受的采访里,被问得最多最直接的问题,是关于她自己,你是否是同性恋?如果王小波婚外恋,你会怎么样?你自己是不是能接受虐恋、聚众淫乱?……她都老实回答了,事后又“觉得很后悔”,在面对媒体时,她觉得自己“还是太天真,没有防范意识”。 在博客里有高人向她指点说:你有权利对私生活保持沉默。她才像猛醒了似的,觉得“很有道理”,从这时起拒绝回答有关她隐私和王小波的话题。相对于国外那些不仅以学术,也以惊世骇俗、多姿多彩的个人经历闻名于世的性学者,李银河觉得自己“还不太怪,太正常了”。 “中国现在就属于压抑太多的社会,许多人的欲望受到压抑。中国人哪,我在为你们各种各样隐秘的欲望辩护啊。可是,这个辩护引起了一阵歇斯底里。” 有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里面没有写中国人有性权利来反驳李银河。“但是这个和宪法里没有写你有吃饭的权利是一样的啊。每个人必然都要有性的权利。”让她哭笑不得的是,她认为自己是在热心提醒一些人:你们的性权利受到侵害了。她是要去保护他们的合理性权利。但现在,“一些人就要跳出来说,我们是没有权利的!我不要!你为什么要给我权利?” 此前的数次争议对李银河的影响都不大,唯有南京事件,因为感觉被媒体歪曲事实,李银河认为自己被妖魔化,突然被扔进了一个战场,“我所发表的一些言论,说到底是为了每一个人的权利,无论他(她)是同性恋、异性恋,无论他有什么怪癖,有什么欲望,只要不伤害他人,我为他们的权利辩护。” 李银河的采访收费是有细则的,有几项是例外,不收费,比如公益类跟艾滋病有关的话题。我跟她谈起 “最好的性管理者就是疾病”——没想到,这引起了她的强烈反弹:“这离事实差得太远!我们的性从来不是放任自流,没有人管的。在很多方面,我们的法律太过严厉。” 李银河对于太过严厉的“管理”性的法律印象深刻。早在几年前,她就写了《中国当代性法律批判》,把涉性的法律中,她认为有问题的都梳理了一遍。那些法律中所公布的案例,经常让她大吃一惊。比如这样一则:“被告人陈X平自1971年来,利用高干子弟的特殊身份,引诱女青年上钩后,继而利用淫秽书画等腐蚀手段,在洛阳、郑州、北京等地先后奸污妇女25名 (其中未婚女青年20人);猥亵女青年24名。此外,陈在奸污、玩弄王XX等13名女青年过程中,拍摄淫秽照片59张,冲洗后装订成两册,用来腐蚀引诱女青年进行流氓犯罪活动。检察院以流氓罪起诉,法院以同罪判处死刑。” 李银河认为这个案例是没有受害者的行为,属于道德败坏。“如果法律以整肃道德为目标,公民中有相当大一个比例的人应当被绳之以法。按照这个案例的标准,唐璜如果身为中国公民,是应当判死刑的。”这样的法律让她觉得“很恐怖”。 时隔多年,这种法律已经不执行了,但李银河认为只要它还在那儿,就会像悬在人们头上的达摩克利斯剑一样,悬在那儿,就有它的作用,无论是掩耳盗铃,还是真的有威慑力。 李银河一直喜欢引用福柯的理论,比如福柯认为“性不应该成为一切立法的对象”。但和福柯不同的是,她认为强奸罪要保留。而后用道德来规范婚外性行为。“与福柯的设想相比,中国的性法律实在是过于严厉,道德惩戒的性质也过于明显了。” |